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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深入学习宣传贯彻社区矫正法 开创社区矫正工作新局面

作者: 来源:政府 2020-04-27 20:26:29

2020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颁布实施开局之年。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司法部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决策部署,...

2020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颁布实施开局之年。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司法部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决策部署,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努力开创社区矫正工作新局面,为建设法治内蒙古、平安内蒙古提供法治保障。

强化组织领导,及时传达部署。

内蒙古自治区始终把学习宣传贯彻社区矫正法,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切实站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始终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不折不扣落实中央决策部署。一是厅党委高度重视。自治区司法厅党委委员、厅长毕力夫在全区司法行政工作会议上强调,要把学习宣传贯彻社区矫正法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研究制定工作方案,依法设立社区矫正委员会和社区矫正机构,在全力维护社会安全稳定方面发力用劲。厅党委组织专题研究部署,将“深入学习宣传贯彻社区矫正法,提高社区矫正工作的规范化专业化水平”列入2020年全区司法行政重点工作、自治区社会治理和司法体制改革2020年工作要点。同时要将社区矫正法学习宣传列入“七五”普法督查的重要内容,作为“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考核内容,加强工作督导检查,推动各项部署和措施落实到位。二是及时召开会议。1月10日,自治区司法厅召开全区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座谈会,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吴铁城出席会议并讲话,对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认真学习、广泛宣传、深入贯彻社区矫正法进行了动员部署。呼和浩特市司法局和呼和浩特市各旗县(市、区)司法局分管局长、社区矫正机构负责人参加会议,对社区矫正法的具体实施提出了意见和建议。三是制定下发方案。1月10日,自治区司法厅印发《关于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学习宣传贯彻社区矫正法的指导思想、主要任务和基本要求,认真做好施行社区矫正法的准备工作。四是具体安排部署。自治区司法厅将学习宣传贯彻社区矫正法作为全年重点工作和中心任务,列入《2020年全区社区矫正工作要点》,要求建立领导责任制,加强统筹协调,形成全方位、多层次学习宣传工作格局。有计划、分步骤组织各级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学习培训,真正将法律精神融汇贯通,确保社区矫正工作人员按照社区矫正法开展工作,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

创新形式载体,营造浓厚氛围。

结合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实际,突出内蒙古特色,创新社区矫正法宣传载体,提升社区矫正法学习宣传的号召力、感染力、影响力。一是通过“法治乌兰牧骑”普法品牌积极宣传。将社区矫正法的内容融入乌兰牧骑演出节目,以草原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艺术化的手法,把抽象的法律变成生动活泼的艺术形象,利用乌兰牧骑扎根基层、覆盖面广的优势,深入农村、牧区、林区、口岸等开展法治文化惠民演出,把社区矫正法的意识和理念传遍万里草原。二是运用信息化手段打通社区矫正法宣传“最后一公里”。充分利用4K电视智能机顶盒,将社区矫正法宣传送入边远地区农牧民家中,目前全区已接入用户220万户。通过智能终端Jipad和手机APP管理软件,推送社区矫正法相关内容,对全体社区矫正对象进行宣传教育。将社区矫正法纳入内蒙古自治区国家工作人员网络在线学法及考试平台的学考内容,实现全区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社区矫正法学习全覆盖。三是突出少数民族特点。内蒙古全区总人口2529万人。共55个民族,其中蒙古族人口443万人,占全区总人口的17%。要做好社区矫正法的蒙古语翻译工作,组织编辑蒙汉双语社区矫正法读本、宣传册,发挥草原牧区都贵楞法律服务室的作用,由蒙汉兼备的嘎查干部开展社区矫正法学习宣传,将社区矫正法送到广大少数民族人民群众身边。四是以社区矫正法进农村、进牧区、进机关、进社区、进网络为抓手,开展各种社区矫正法进基层活动。组织嘎查村(社区)法律顾问在法律服务中宣传社区矫正法,推动社区矫正法进入千家万户。采取以案释法、制作宣传挂图、拍摄微动漫、组织线上知识竞赛等方式,推动社区矫正法学习宣传教育“活起来”“落下去”。各相关单位充分利用门户网站及LED显示屏对社区矫正法进行全文播发。利用“两微一端”等新媒体新技术,以及平面媒体、电视媒体等宣传社区矫正法,做到报纸上有文字、广播里有声音、电视上有图像、网络上有点赞、群众中有口碑,扩大社区矫正法宣传的辐射力,确保社区矫正法宣传载体手段全面覆盖。

转变工作理念,抓好贯彻落实。

一是完善机构设置和基础保障。根据社区矫正法提请设立自治区、各盟市、旗县(市、区)各级社区矫正委员会,负责统筹协调和指导社区矫正工作。建立健全各级社区矫正机构,依法落实装备、经费保障,推动将购买社区矫正社会工作服务或者其他社会服务项目纳入自治区“十四五”规划。配备具有法律等专业知识的专门国家工作人员,依法履行执法职责。二是建立协作机制。加强与公安、检察院、法院等部门沟通协调,强化部门间工作协同。3月12、13日,自治区司法厅分别与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召开司法工作座谈交流会,就建立全区人民法院、司法行政机关社区矫正执法协同指挥平台,将社区矫正远程视频督察系统接入检察院网络进行法律监督等工作进行现场办公。进一步完善社区矫正联席会议、信息共享、情况通报等协作配合机制,及时发现和解决全面推进实施社区矫正法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三是积极推进多元化治理。继续与自治区人社厅协调争取社区民生志愿者,进一步健全社会工作者工作保障制度,完善有利于社会工作者职业发展的配套政策措施,努力提升社会工作者队伍的稳定性。深入开展公安派出所、司法所共防共建共治,防范化解社区矫正各类风险。动员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广泛参与,形成多元化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格局。四是坚持健全考核奖惩机制。深入研究社区矫正法《刑法》《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加强与法院、检察院沟通协商,进一步细化完善减刑适用条件和参照标准,建立健全社区矫正减刑制度。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期间,研究制定新的社区矫正考察政策,对社区矫正对象在抗击疫情中有突出表现的依法提请法院减刑或表扬,着力增强全区社区矫正对象守法意识和社会责任感。五是充分发挥社区矫正中心的作用。2019年,全区103个旗县(市、区)和乌拉盖管理区、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标准化社区矫正中心已经全部建成并投入使用。要进一步丰富和拓展旗县社区矫正中心的功能,利用社区矫正中心场所设施完善、教育管理资源集中的优势,依法依规落实社区矫正对象监管教育工作任务,切实提高社区矫正中心利用率。探索建立和完善旗县社区矫正中心与苏木乡镇司法所分工明确、各有侧重、互为补充、互相促进的社区矫正工作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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